中和景新街更新案事業計畫核定公告(因解約不上架)
退縮留設人行步道
基地周邊缺乏安全的人行系統,更新後兩臨路側退縮留設4公尺及6公尺的人行步道。
捐贈活動中心
單元內原有約30坪大的里民活動中心,更新後捐贈更大規模的活動中心供民眾使用。
留設基地內通路
廢除基地中央原有之現有巷道,但更新後仍保留通行且整體規劃後更加寬敞。
項目 | 內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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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施者 | 和朔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|
更新規劃 | 丹棠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|
建築設計 | 黃士瑋建築師事務所 |
鑑價機構 | 巨秉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|
面積(m2) | 1,617.02 |
單元範圍 | 新北市中和區興南段848地號等13筆(原11筆)土地 |
使用分區 | 住宅區 |
實施方式 | 權利變換 |
更新地區 | 自行劃定更新單元 |
項目 | 面積(㎡) | 百分比(%) | 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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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準容積 | 4,851.06 | 300 | |
都市更新容積獎勵 | |||
二、經政府指定額外提供之公益設施,其樓地板面積不予計算容積 | 727.65 | 15.00 | 1 |
五、整體規劃設計(一)A1:設計建蔽率(綠覆率達60%以上) | 145.53 | 3.00 | 2 |
六、配合都市發展特殊需要而留設大面積開放空間、人行步道及騎樓之容積獎勵者 | 164.00 | 3.38 | 3 |
七、申請綠建築設計達銀級 | 291.06 | 6.00 | 4 |
十二、(三)屬合法四層樓以上之建築物 | 181.95 | 3.75 | 5 |
更新獎勵小計 | 1,510.19 | 31.13 | 6 |
容積移轉 | 630.63 | 13.00 | |
申請容積獎勵總計 | 2,140.82 | 44.13 | |
允建容積 | 6,991.88 | - | |
實設容積 | 6,991.88 | 432.39 | |
備註說明 | |||
1.本案南側棟地下一層及地上一至二層空間設置「市民活動中心」,由新北市中和區公所接受捐贈。 2.本案法定建蔽率與設計建蔽率相差10%以上,且本案綠覆率為180.66%,達60%以上。 3.本案沿計畫道路側分別退縮4公尺及6公尺人行步道,提供舒適的人行空間。 4.本案預計綠建築評估分級標章達銀級。 5.本案範圍內共1棟合法四層樓建築物,得申請其所座落建築基地法定容積之10%獎勵。 6.本案以更新獎勵31.13%進行申請,更新獎勵實際申請小計為1,510.19(㎡) 7.本案以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方式申請容積移轉。 |
項目 | 金額(億元) | 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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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前價值 | 4.89 | - |
更新後價值 | 14.73 | 1 |
共同負擔或更新成本 | - | |
重建費用(A) | 4.88 | 2 |
公共設費用(B) | - | - |
權利變換費用(C) | 0.53 | - |
貸款利息(D) | 0.22 | - |
稅捐(E) | 0.19 | - |
管理費用(F) | 1.39 | 3 |
容積移轉費用(G) | 983.78(萬元) | - |
共同負擔或更新成本總計 | 7.31(49.64%) | |
實施者分回 | 7.31(49.64%) | 4 |
地主分回 | 7.42(50.36%) | 5 |
備註說明 | ||
1.本案採事業權變分送之方式,相關估價數字以權利變換計畫階段為準。 2.重建費用平均單價為11.55萬元/坪。 3.人事管理費率4.5%、銷售管理費6.00%、風險管理費 12.00%、信託管理費約225萬元。 4.本案實施者分回約7.31億元。 5.本案地主分回約7.42億元。 |